斯里兰卡爆炸后
李丰:跟你相反,我觉得作为一个模式没问题。由于新币的印刷量不足加上每次换币的额度有限,很多人没有机会把自已手上的现金以旧换新,只能看着辛苦积累的一点财富化成废纸,深刻体会了一夜回到解放前的凄惨。 快速发展的印度移动互联网市场已经孕育出了一批市值高耸的科技公司。 最后来个彩蛋:一首诗歌,送给大家 “恒河水啊,浪呀么浪打浪。因为班加罗尔的交通是的7-11式拥堵(每周7天每天11小时),所以距离的丈量已经失去了意义。这声音混杂在街头纷乱的电动三轮车鸣笛声中,宣告着移动互联网的浪潮正在飞速席卷这个12亿人口的国家。 对那些涉足到线下的业务,如O2O或者印度惯称的Omni-Channel(全渠道)服务,则即使在一个地方验证了商业模式后,复制到另一个地方也要面临各种水土不足,很难形成全国范围的有效覆盖。考虑到每列火车全长2公里,每次停站只有2-3分钟,你需要实时查询App上信息才能避免在火车站台间飞奔的窘迫。14年前曾经出现同样的矛盾并引发冲突。它像一把双刃剑,既给崇尚高效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带来巨大挑战,也给像RailYatri这样的创业公司提供了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解决问题的商机。一时间造成印度全国货币流通紧缩80%以上,换币黑市兴起。 这些“复活”的“僵尸股”,最主要特征就是:高成长。
同时,我们现在做的业务发展路径也很相似。在美国超过200亿规模的基金中,有15%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的,但是中国这个比例还不到1%。 一般,我们建议,对于这类的个人股东,如果进行提前规划的话是可以做到合理避税的。在这一块,为了能够使整体的过程更加平稳,在这个时候买方尽量配合,最开始就提供一些,他们的商业计划书等资料,这样背调的时间和要求就会少一些。具体到一些细则上,首先要和公司大股东事先进行沟通,得到他的肯定之后,后边的过程就容易很多;其次建议能够和一些专业的第三方中介进行合作,毕竟他们做起来更专业;第三,从卖家把这些材料尽可能多的提供出来,这样后面做的时候公司的麻烦减少很多;最后在约见过程中要集中约见买家,提高效率。 在配合实际操作过程中,配合程度就取决于转让方,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大股东,创始人,为了促成交易的目的,肯定是100%的配合,假如你是一个机构投资人的话,公司的想法是我可以配合,但是尽量越简单越好。 这里着重提一下,如果作为三板的挂牌企业,相对来说公开的信息比较多,这个对于本身投资决策还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如果是大股东亲自转的话,有
实际上孙正义也确实给了一个小米一个Offer,很大。 问题在于,对于传统图文类内容,这三种获利方式的判断的确是成立的。 错误之3 你要知道,从微博到微信时代,流量最大的那个东西叫做冷笑话,你有看到冷笑话赚到钱的吗?如果短视频变成一个冷笑话,你觉得是一个很好玩的冷笑话吗? 辨析:我感觉这本身已经是个冷笑话了。我以前还以为微博上那几个段子手公司在内容创业界是无人不知的。 逻辑误区 广告是一个oldmoney,是个老钱,一个短视频项目要获得广告的青睐,大概只是头部10%的生意,绝大部分的短视频是没有办法获得广告的。 对一个平台来讲,阅读时长的增加当然是一个战略意义上的目标,所以平台大力鼓吹短视频的风口,甚至不惜以补贴的方式来鼓动大家做短视频。 当然,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需求旺盛的东西,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第一种叫做广告,第二种叫做电商,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 短视频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火热,到底有没有泡沫不是不能讨论,但是吴晓波的这篇文章,不到1000字,全文共有3处主要论据,全部有明显的错误。看来,知识和牛奶一样,都是可以掺三聚氰胺的,现在知识付费这么火热,是不是也要有类似“315&